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拓宽选人用人渠道,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,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,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决定,面向全县公开选拔乡(镇)政府科技副乡(镇)长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公开选拔职位及人数
面向全县公开选拔17名乡(镇)政府科技副乡(镇)长,其中:
01职位:10名
02职位:4名(限女干部)
03职位:3名(限非中共党员干部)
二、资格条件
全县范围内行政、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,符合下列资格条件的均可报考。
1、具备《贵州省乡(镇、街道)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》规定的基本条件;
2、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(报考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职位的条件放宽到大学本科学历);
3、2011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,年龄在28周岁以下(1985年5月7日以后出生);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到32周岁以下(1981年5月7日以后出生);
4、身体健康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:
1、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;
2、受党纪政纪处分,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;
3、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;
4、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(不合格)情况的;
5、其它不适宜担任领导职务的。
三、选拔程序
(一)公开报名(2013年5月7日—16日)。采取组织推荐报名或个人报名的方式进行。报名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室,报名时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等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;参加工作文件复印件一份(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党委〔党组〕公章);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(附JPG电子图片);填写《报名登记表》一式二份。
(二)资格审查。按照公开选拔的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合格的参加公开选拔,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。经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数达不到1:10的,则减少公开选拔职数,被取消职位报考人员如符合其他职位条件的,可改报其他职位。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,凡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取消其考试资格和任用资格。
(三)考试。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,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统一考试。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。
1、笔试。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,依据《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》命题。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、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,特别是运用理论、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。
2、面试。根据笔试成绩,按招考职位数1:3的比例进入面试(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),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环节。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、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。
(四)体检。根据面试成绩,由高分到低分按选拔职位数1: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。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,体检不合格者所缺名额,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,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。
(五)组织考察。县委组织部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规定的程序进行考察。
(六)决定任用。根据考试、考察情况,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,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对拟任人选进行差额票决,并报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。县委讨论决定任职人选后,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任前公示。决定任用的,履行乡(镇)政府科技副乡(镇)长职责。
担任乡(镇)政府科技副乡(镇)长期间,工资、行政关系保留在原工作单位。一年后,经考核胜任所任职务的,经县委讨论决定,明确为副科级干部;考核不胜任的,免去其所任乡(镇)政府科技副乡(镇)长职务,按原职级安排回原单位工作。
四、其他事宜
笔试、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
咨询电话:0856—6223399(县委组织部干部室)
监督电话:0856—6221160(县纪委干部室)
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。
附件:印江自治县2013年公开选拔乡(镇)科技副乡(镇)长报名登记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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